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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是水生生态系统和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区域,生境复杂,物种丰富,是世界上最富生产力的生态系统之一。相比其他湿地类型,湖泊湿地多处于较为平缓的地势区域,所具有的生态功能与人类有着更为直接和密切的关系,因此也成为人类开发最多、人为活动最频繁的湿地类型。但是,由于认知程度、技术水平等限制,大量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对湖泊湿地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如湿地数量持续减少、水域面积急剧萎缩、天然植被大面积破坏,湖泊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大幅降低等。如今这些问题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现实威胁,使人类不得不直面湖泊湿地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及压力,湖泊湿地的合理开发亦显得日益重要和必要。对于一个已有的湖泊湿地开发方案,目前尚未形成一套权威的评价模式和方法,可以科学便捷地判定其在生态环境方面是否可行。因此本文对建立湖泊湿地开发生态环境可行性评价这一需求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 本文在搜集整理了大量关于湖泊湿地、生态价值评估、生态补偿及湿地开发评价模式理论和实证研究现状及成果的基础上,以生态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经济学理论和现代决策理论等为依据,采用压力—状态—响应模型、层次分析法、系统评价等方法,分析了湖泊湿地开发生态环境影响,构建了具有三大特征的湖泊湿地开发生态环境可行性评价模式。在模式的研究中,构建了包含包含关键性影响评价和一般性影响评价两个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湖泊湿地的生态价值分类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湖泊湿地生态补偿的估算方法和机制,最后,以河北衡水湖湿地为例做实证研究,为衡水湖湿地的开发决策提供了依据,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构建了面向决策的,包含关键性影响和一般性影响两个层次的湖泊湿地开发生态环境可行性评价模式,提高了评价效率,降低了评价成本; (2)构建了包括关键性影响和一般性影响评价两个部分的湖泊湿地开发生态环境可行性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3)提出基于劳动价值论、存在价值论和效益价值论的湖泊湿地生态价值分类方法,即将湖泊湿地的生态价值分为凝结着人类劳动的生态价值和湖泊湿地本身所具有的生态价值。 (4)将现代决策理论中的期望效益值以及事态体的方法引入湖泊湿地开发生态补偿估算方法中,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估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