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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制度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的重要内容,我国学界对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探讨已日渐深入。本文作者试图通过对登记制度的概念与法律性质、登记纠纷的类型与特点、司法处理模式、登记审查标准、登记损害赔偿的责任等方面加以论述,从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制度模式。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房屋登记的概念及法律性质。阐述了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概念及其内涵。针对我国法学界对房产登记行为性质关于“行政许可行为与行政确认行为”的争论,提出房产登记是国家行政主体依行政相对人申请作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体现了国家行政权力对房产权利的合理干预,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具有公示效力、公信效力、拘束效力和执行效力。第二部分:房屋登记纠纷的类型与特点。分析了房屋登记纠纷的三种主要类型,并提出房屋登记受案范围宽泛、主体资格广泛、登记审查标准不一、民事纠纷与行政争议相互交织等特点。第三部分:房屋登记纠纷的司法处理模式。当前司法实践中,无论原告选择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法院受理房屋登记民行交织案件后,适用哪种程序以及两种程序的先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笔者通过分析,认为应采用“行民分开,先行后民”的审理模式。第四部分:房屋登记行为的登记审查标准。通过近几年一类案件两种截然不同审查结果的现象,提出我国理论界对房产权属登记审查标准的几种看法:形式审查说、实质审查说、合法性审查说,对不同审查标准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指出我国房产登记机关的审查标准应选择形式审查方式,进而提出我国房产登记机关的审查原则和应严格审核的各项审查环节。第五部分:房屋登记行为侵权的责任分担。现实生活中频繁的房产交易客观上容易发生登记的错误,加上房产金额较大,稍有疏漏就会引起较大的争议。通过分析登记损害赔偿的性质与情形,进而明确行政登记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式。登记制度是房地产法律制度乃至物权制度的基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建立社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分析和完善我国房屋登记制度,以利于房产登记机关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