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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32年英国成立第一个游泳教员协会以来,游泳教员的生存与发展已经走过了七十多年的历史,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笔是1974年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建议下成立的国际游泳教员协会。从此,游泳教员有了自己的国际单项组织,并将培训与发展游泳教员的工作推广到世界各地。我国游泳教员这个职业的培训和管理前几年一直是自由发展的态势,1997年成立了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后,才开始加强游泳教员这个职业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提出了更规范的要求。2002年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正式颁布了《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游泳教员培训的报名条件和上岗条件以及审批制度,使得我国游泳教员的培训工作逐步走向了正轨。依据《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中对游泳教员的定义,游泳教员是指经游泳中心和地方体育主管部门(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和计划单列市、单项体协等)培训合格,在我国从事普及游泳教学、指导人们从事游泳健身锻炼的游泳专业人员。本文将以《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作为指导思想,对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现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一些具体的调查数据指出现状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得出相应的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今后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工作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撑,以期做出相应改进调整,更好的为山西省游泳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而努力。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对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工作的现状进行调研,分析了目前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详细参考了现在的培训法规,进行全面的、积极的思考。主要结论及建议:(1)2010年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工作的教师业务水平过硬,尤其依托山西大学体育学院一级学科和游泳教研室的优势,为本次培训提供了优秀的师资力量。(2)2010年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工作组织管理较为有序。(3)2010年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工作的场地设施等硬件质量较高。(4)2010年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工作收费较为合理,培训的社会意义和价值较大。(5)2010年山西省游泳教员培训工作存在着报名门槛偏低、培训时间较短、缺乏专业的运动生理授课教师、考核较为简单、认证资格没有与全国接轨、学员对理论知识关注程度偏低、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6)严格按照《全国游泳教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核报名资格,坚决杜绝出现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学员。(7)增加游泳教员的培训时间,充分保障培训知识的消化和应用。(8)聘请专业的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教师来教授游泳原理、心肺复苏及急救的课程,确保教员在掌握方法的同时,也理解其中的原理,以便于举一反三,应对突发事件。(9)适度增加考核难度,做到宁缺毋滥,保障游泳教员的高质量,让群众放心,为社会负责。(10)尽快与全国游泳教员培训体系的认证相统一。(11)倡导学员加强自身的理论水平。(12)加强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