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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省级政府要在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要在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自此,权力清单制度由原本只是在部分省市探索试点,转变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实施。从各地实践中可以看到,权力清单中的核心部分,便是行政审批清单。 行政审批清单作为制度推行已有多年的历史,全国各地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探索和推进。然而,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目前行政审批清单的推行,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作用。行政审批事项多、程序繁、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并不完全,许多审批事项都是由政府买单换取的提速增效。就行政审批清单本身而言,既要做到清单的涵盖一览无余,又要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的政策要求,充斥着许多问题。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正确把握简政放权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均衡各方利益关系,值得深入研究。 本文以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为指导,以A市B区推行行政审批清单的实践为蓝本,通过一些重要数据的对比分析,分析阻碍简政放权的深层原因,并结合全国改革趋势、其他省市推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以“依法规范、权责一致、放管结合”为核心原则的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操作改良方案,对A市B区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也对各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