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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是我国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之一,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承担着特殊的公共受托责任,而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是现代环境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从供给侧角度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我国国家审计署自1983年成立,环境绩效审计较国际发达国家起步较晚。纵观国际学术理论界和实务界,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框架、实务规范、评价指标等尚在持续探索中,因此,目前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研究中还存在定义模糊、内容受限、系统性不强、准则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还未建立起成熟的审计模式。充分论证、界定审计定义和内容,正确认识、把握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特征,合理评估、运用各项审计方法,对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未来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在众多环境问题中,水环境恶化和严重的水污染阻碍了我国主要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投入了大量环保资金改善环境、治理污染,并且环保投资力度逐年增大。面对庞大的环保领域投入,审计署作为行使国家审计监督权的机构,迄今已经对环境保护资金、资源环境工程、节能减排政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项目国际援助贷款等一系列环境项目开展了环境审计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本文从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定义和内容出发,结合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对审计署2009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案例进行分析,加深对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系统性研究,旨在为未来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提供可行建议。文章主要使用了规范的研究方法和案例分析法,通过比较、归纳、演绎,全面展示政府环境绩效理论体系和实际应用。文章通过案例研究全面展示审计实务,对我国的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问题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审计发展提出建议。本文主要有以下四个观点:1.政府环境绩效审计以政府为主体,以绩效为导向。政府审计机构承担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主要职责,在审计准则、审计指南的指引下,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往往通过审计调查从定性角度初步明确绩效缺陷,指引下一步审计工作的开展方向,突出对被审单位问题存在性的核实与问题原因的分析。政府审计肩负着改进政府部门绩效的责任,只有从寻求绩效的角度出发,才能提出行之有效的根本解决方案,履行国家审计作为“政府智囊”和“免疫系统”的责任与义务。2.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是改善政府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石。在政府环境审计、环境绩效审计的基础上发展出的政府环境绩效审计,代表着环境审计在政府主体地位和考核绩效方向的关注,体现了国家审计为综合体现经济管理活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方面所做出的努力。环境治理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内部审计参与联动,社会审计机构参与配合,促进多元互动。3.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有其自身定义、内容的独特性,但在审计实务上仍遵循国家审计准则的一般规定。环境绩效审计突破对财政资金合规性的单一关注,将审计重点聚焦于政府环境管理、环保项目的绩效,关注项目效果和绩效问题产生的原因。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程序突出分析性程序和实质性程序,科学的审前调查能够使绩效审计的效率大大提高。和其他绩效审计相同,政府环境绩效审计也需要不断创新绩效评价标准,并且在定量研究的基础上收集定性证据。4.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是改善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绩效审计项目不仅从环境保护项目层面,而且从国家治理层面改善政府公共管理的效率,从制度上保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将随着国家环境保护计划的开展不断深入,在审计理论体系、审计实务规范不断完善的同时,环境综合效益的改善将逐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