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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一项经常性的活动。设立初期,信访制度主要担负着广大民众政治参与和反映意见的功能,随着制度的不断演进与发展,信访制度开始越来越多的承担起权利救济功能,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权力监督、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制度设计者的初衷相去甚远。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转型时期到来,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并凸显出来,由于公民的权利意识日渐觉醒,信访案件大量涌现,甚至出现了“信访洪峰”,不仅给党政机关和信访部门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权威形象,还造成了众多社会不和谐因素,威胁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的安定团结。可以说,信访制度目前正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尴尬和困境,走到了制度变迁的关口,目前对于信访制度的存废之争在学界引起了激烈的讨论。20世纪60年代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制度经济学是一门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的专业学科,为人们提供了解释制度和检查其结果的新的视角。本文在介绍制度、制度需求与供给理论、制度均衡与非均衡理论和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理论等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试图用这一分析工具来研究目前是否具备信访制度创新的条件,以此来探析信访制度变革的路径选择。对我国现行信访制度进行制度经济学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当前我国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呈现出制度非均衡状态,信访制度创新已经具备必要条件;而比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现行的其他权利救济模式,它们的成本收益状况与信访制度相比并不具有显著优势,潜在的制度供给无法变成现实的制度供给,信访制度创新不具备充分条件,处于意欲改变而又尚未改变的状态。此外,信访制度受我国传统文化和人治色彩的影响,存在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被锁定在一个低效率状态,严重阻碍了制度的变迁和完善。针对上述分析研究,笔者提出了三点变革意见,希望通过完善信访制度设计,强化司法救济途径,并探索独具中国特色的人大监督专员制度,能够打破目前的制度困境,为公民提供有效的制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