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也由传统的乡土社会向准熟人社会转变,农村的民事纠纷逐渐呈现出新的特点,传统的存在于农村的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也逐渐没落。能否妥善解决农村的民事纠纷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农村在向现代化城市的转变过程中需要国家公权力进行积极引导,平稳的建立适合于农村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助于农民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进而在农村形成新的社会环境和道德规范,稳定农村的社会秩序。电视作为一种媒介,在我国法制建设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受众面广、传播迅速、享有话语权都使得电视比起其他传播方式有了不可替代的优势。在农村社会需要温和的方式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的今天,调解具有其存在的强大空间。而电视调解更是集强大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与灵活的调解方式于一体,自然能够风靡一时,由其受欢迎的程度可看出这是一种民众可以接受的方式。可以在完善传统人民调解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电视调解制度,对于解决农村的民事纠纷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