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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文官制度,即国家公务员制度,最早是在19世纪中叶产生于英国,至今经历了150多年的实践和完善。自西方建立公务员制度以来,公务员的永业制就成为该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在实行公务员常任制以后相当长时间的实践表明,该制度有利于政府活动的稳定性和政府服务的连续性,有利于政府工作效率的提升。随着人类社会步入后工业和信息时代,经济全球化势不可挡。现代政府面对日益多变的社会环境,需要开展复杂多样的管理活动,其功能也急需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传统的公务员制度过于局限于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制度化管理,对理性的极端推崇反而使它失去了应有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灵活性,难以胜任社会对政府服务的要求。许多国家不得不面对日益僵化的科层官僚体制带来的财政危机、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所有这些问题均要求政府必须进行改革,这就是上个世纪中期西方各国政府全面性行政改革兴起的动因。在这场行政改革运动中,许多国家基于逐渐兴起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对公务员制度实行了重大的变革,打破了过去公务员只要没有过错就不受免职的规定,大范围推行政府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雇佣关系。于是,政府雇员制伴随着西方文官制的改革和完善应运而生了。20世纪50年代,前联邦德国政府首先在公共行政组织中引入政府雇员制度。随后,美国、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积极展开相关实践。这种新的政府人事管理模式,给传统的公务员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实践中也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随着2002年6月《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吉林省成为我国首个“吃螃蟹”的地区。随后,武汉、珠海、深圳、上海、江苏、湖北等地也纷纷开始尝试这一新的用人制度。一时间,政府雇员制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关注。政府雇员制借鉴企业用人的制度和做法,引进市场化、契约化的概念,运用灵活的聘用方式从社会上录用政府雇员。我国政府雇员制的产生,不仅是政府用人方式的变化,也是政府用人观念的转变,更是政府人事制度的革新。但是由于对这一制度的本质缺乏科学、深入的认识以及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缺陷,导致该制度在实施中困难重重,并对其实践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本文首先对政府雇员制进行了理论梳理,试图揭示出制度的本质特征,为我国政府雇员制的构建找准理论基点。然后,对目前我国政府雇员制的三种主要实践模式进行了研究,力图详细解析出我国政府雇员制存在的问题,探寻出问题的原因。并以此为基础,对完善我国政府雇员制提出了初步对策建议。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理论概述。本部分首先依据国外相关定义及我国部分省市试行政府雇员制的办法,对政府雇员进行了概念界定,然后进一步阐述了政府雇员与公务员、政府雇员制与公务员制的区别。第二部分:政府雇员制在我国的实施状况。本部分首先对我国地方政府积极实践政府雇员制的动因进行了探求,然后详细介绍了目前我国各地推行政府雇员制的主要实践模式,并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三部分:我国政府雇员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本部分通过系统的分析,指出了我国政府雇员制在推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以及政府雇员制制度设计本身的不完善之处,并进行了相关分析。第四部分:完善我国政府雇员制的对策研究。本部分首先针对政府雇员制施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即合理定位“政府雇员制”与“公务员制”的关系、加强政府雇员制的立法工作、合理发挥政府雇员制的“鲶鱼效应”和改观“政府雇员应者寥寥”的局面;然后对政府雇员制制度本身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设计,包括招聘和录用、薪酬设计、绩效评估、培训和开发、人事争议解决机制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