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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形式,风险投资有着自己的投资规律和特点,而投资结构的设计也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投资。为了控制风险投资的风险并同时保证获得更高的收益,风险投资家们设计除了各种各样的投资工具和交易形式。笔者认为,在风险投资中,存在着一些最有的交易结构设计,从而在控制风险和提高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为此,笔者分析了风险投资投资对象——创业企业的成长阶段和各个阶段的特点以及风险投资中最经常使用的投资方式的特点,并结合这两方面的特点来尝试着寻求风险投资最优的交易结构设计。通过详细的分析,笔者认为,阶段性投资是风险投资控制风险的必要投资形式,此外,在创业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普通股和政府资助性质的债权投资是最适合是的投资方式,在而企业的成长期和扩张期,附有可转换权的优先股和债权则是更佳的选择。
风险投资在我国的投资业中是一个新兴的分支,虽然在过去的近20年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中国的风险投资业都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特别是在实践上,由于金融体系和制度的不完善,中国风险投资业所能使用的投资工具和方式与普通的产业投资毫无分别。根据本文的分析,优先股和附有可转换权等各种附加权利的债权对风险投资的正常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我国却并没有这类金融工具。这种制度性的缺失十分不利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长远发展,从而最终会阻碍自主创新和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文中笔者认为,我国风险投资企业一方面要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种投资工具的作用,合理组合,从而达到更好的投资效果;另一方面政府要进一步设计一套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独特的金融体系,特别是要在投资方式上进一步放开,从而充分发挥这些工具的特性,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