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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有目的、有意识的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权和会计准则的不完善,影响财务报告中的数据,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盈余管理的方法通常借助于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等途径实现。而每一次会计准则的变迁,都必然给企业既有的盈余管理工具带来新的冲击,也隐含着新的机会。因此,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然而,纵观已有的研究,由于经营业务和行业性质的特殊性,商业银行常常被剔除在研究对象之外。但是,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处于非常关键的地位,研究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行为,对维持其自身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以及整个国家的金融稳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规定有了较大的调整,这对于持有大量金融资产的商业银行来说,其盈余管理无疑将面临新的挑战。鉴于此,本文选择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在分析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特殊动机、特殊工具的基础上,认为新准则的公允价值计量和贷款损失准备两方面的新规定将对商业银行盈余管理产生影响。其次,实证检验了在新准则的影响下,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否依然存在。最后,分别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贷款损失准备这两方面的新规定,研究了它们对上市商业银行盈余管理产生了新的机会还是有所抑制。得到了如下几方面的研究结果:1、构建了基于银行的利润平滑Jones模型,以2007-2009年已上市商业银行为样本,对盈余管理的程度给出了定量的描述。结果表明,新准则下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行为依然存在。2、构建回归模型,检验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成为了银行盈余管理的新工具。结果发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为了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有效工具。但没有发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被用于盈余管理的显著证据。3、运用特定应计利润法检验了贷款损失准备这一特定应计项目在新准则下是否存在人为操纵。发现,新准则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和转回的严格规定,有效抑制了利用贷款损失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对贷款计提损失准备不再是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