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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制度的特征之一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票期权激励是在这种情况下,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而产生的激励制度。经过国外发达国家多年的实践证明,它是实现经理人长期激励,避免短期行为,以及提高公司业绩和竞争力的一个有效途径。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这项激励制度,起初一直处于摸索阶段。随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解决了股份全流通问题,也使股票期权真正意义上在中国实施成为可能。而后,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一步步创造了日渐完善的法律环境。到目前为止,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已经将近20年,股票期权激励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公司的认可。但我们也应看到,如同硬币的两面一样,股票期权激励也存在着一定的负面效应。在我国资本市场内外部环境的差异的背景下,研究股票期权激励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和效果,有利于更合理有效地发挥其正面效应,避免负面效应。另外,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也有着特别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正文部分主要包含四方面的内容。首先对股票期权激励的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其次回顾了股票期权激励在国内的发展历程,并通过对沪、深两市A股2006年至2010年间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41家上市公司的概况和激励方案的描述和分析,展现了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现状。另外,通过合理筛选,选取34家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回归分析,对样本公司的激励比例、激励强度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分别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二者与公司业绩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的绩效起到了一定的提升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最后尝试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意图引起更深层次的关注和探讨,以期充分发挥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