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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权作为是我国权力体系的基础,在促进经济发展、巩固国家政权、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行乡镇权力结构与功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力结构失衡和功能柔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民群众在取得了独立自主的生产经营权的同时,也承担市场经营风险,他们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与这种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这就要求乡镇必须调整乡村之间的权力结构,处理好领导与指导、示范与引导、管理与监督的关系,把生产经营自主权、村民自治权等权力真正还给农民;从权力结构配置上合理划分县区与乡镇上下级之间的事权、财权、人权,扩大乡镇治理的自主权,给乡镇治理改革提供一个较大的空间。在事权方面,要按照“简政放权、理顺关系、规范分类、加强基层”原则,真正实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同时,要结合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将能下放给乡镇的坚决下放,可委托的尽量委托,放权乡镇。在财权方面,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财力上支持乡镇综合改革,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变“以钱养人”为“以事给钱”。在人权方面,要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给予乡镇一定的用人自主权,推进乡镇干部合理流动。
本文通过权力结构理论及乡镇治理的存在理论分析,归纳与总结国内相关研究成果,结合我国乡镇权力结构的制度背景及现状,选择典型乡镇进行针对性的实例剖析,通过对乡镇治理模式下权力结构的创新、角色及情境分析,在市场经济和村民自治的条件下重新调整国家与农民的分权关系。解构典型乡镇的权力结构运行逻辑,了解其日常政治生活的关键所在,优化该乡镇权力结构,强化乡镇人大作用和应该扮演的角色,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基层的党内监督,提高乡镇党委政府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有力地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