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赵玫长篇小说的叙事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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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玫是中国当代文坛重要的女性作家代表,从1986年发表第一篇作品到现如今,赵玫创作的小说、散文、电视剧本等已达千万余字。在笔耕不辍的写作征程里,赵玫不断地沉淀自我,更新观念,最终形成了独具个人特色的写作风格,并因此受到众多评论者的关注和研究。其实,阅读赵玫的大量作品之后,很容易发现其笔下的叙事实践就是一种生活的可能,是一种指向生命感觉的伦理构想,这与现代叙事伦理的方法指涉不谋而合。本文即选择从最能体现赵玫叙事线条的长篇小说入手,结合叙事伦理的相关理论,对文本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以探索小说肌理内外的伦理诉求。  本篇论文按照绪论、正文、结语的顺序结构成文。其中绪论部分概括了赵玫长篇小说的创作情况和现阶段学界对赵玫及其作品的研究现状,并简要说明了国内外学者对叙事伦理的相关阐释。正文部分具体划分为三章。第一章强调了赵玫长篇小说叙事伦理的价值取位,即故事的虚构与精神的真实、“对话”思维的多元应用以及叙事关怀态度的一以贯之。第二章与第三章则具体实践叙事伦理的批评方法,从叙述和故事两个方面切入文本。其中第二章的叙述伦理侧重于从时间、空间、聚焦、文本互涉等角度来讨论小说叙述形式所包含的深层意蕴。第三章转向故事层面,着重分析赵玫长篇小说所体现的性爱伦理、历史伦理和生存伦理,涉及到故事人物的欲望话语和身体表达,历史的个人承担和性别内涵,集中探讨了赵玫对生存逼仄与生命坚韧的细腻刻画。最后的结语部分总结了赵玫写作的诗性特征,对其叙事伦理价值亦作了概括性的描述。整篇论文紧紧围绕叙事伦理进行框架设置,在内容与形式的双重透析下勾勒出赵玫文本话语后的伦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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