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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宾白中存在着大量的诗赞体,这些诗赞体宾白呈现出明显的程式化特点,研究元杂剧中的诗赞体宾白对探讨元杂剧的宾白创作主体、宾白本义以及元杂剧的全面程式化等基本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从“诗赞体”概念的形成入手,探讨元杂剧中诗赞体宾白的程式化特点,并由此引申至元杂剧程式化问题的研究。第一章主要梳理诗赞体的来源与形成。“诗赞”一词首出于叶德均的《宋元明讲唱文学》,究其形成,是由本土的“赞”与外来佛经中的“偈赞”互相影响,发展而来。“诗赞体”从赞体和偈赞体中继承了讲述的辅助功能、齐言句式以及韵散结合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我们给出诗赞体的定义:所谓的“诗赞体”是以五言、七言、十言等齐言句式为主,在文章中起到辅助叙述作用的韵文。这种辅助叙述功能主要包括,其一,对散文部分的总结概括;其二,对散文部分进行补充说明;其三,引起注意,提起下文。并且从形式和功能上将诗赞体与“韵文”、“诗歌”区分开来。第二章对元杂剧中的诗赞体宾白进行内容和位置上的分类。元杂剧中的诗赞体宾白主要分布在开头、结尾以及剧中的特定位置;主要表达自我介绍、描写情景、总结前文、申诉等固定的内容;其形式以七言、十言为主,间有少数四言、五言、六言。第三章讨论诗赞体宾白的程式化和元杂剧的程式化问题。元杂剧中的诗赞体宾白具有明显的程式化特点:从形式上来看,主要分布于开头、结尾以及剧中特定的位置,遵循着七言句的基本形式;从功能上来看,诗赞体宾白秉承着诗赞体辅助叙述的功能,对曲词、散白进行必要的重复和应有的提示。诗赞体宾白的程式化是元杂剧宾白程式化的表现,从这个角度探讨宾白本义,我们对“唱为主,白为宾”的观点就有了新的推进。同时,由于元杂剧中的宾白具有程式化的特点,故而对于它的创作主体,便有了主要为文人所作,艺人以一当十,在固定的位置套用典范,进行适度修改的观点。得出元杂剧曲词、科范、宾白三方面的全面程式化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