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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现行刑法没有明确出现“亲属”的表述,但分则中不少条文都涉及亲属身份,相关的司法解释也间接承认了这一概念的存在。刑法中的亲属概念有其独立意义,不仅不同于其他部门法中的亲属概念,也与刑法上其他相近概念如“家庭成员”、“特定关系人”等有明显区别。刑法中的亲属身份是指行为人具有与犯罪行为对象或被害人存在亲属关系的特定关系。在刑法中,身份对定罪量刑有重要影响,亲属身份同样如此,在某些特定犯罪中,亲属身份还能影响案件的告诉。实际上,亲属身份影响定罪量刑并非我国现行刑法独创。在西方国家和我国古代、近代刑事法律中,亲属身份都始终占据重要地位。其内容大多包括三个方面:亲属相犯、亲属容隐、对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履行监管义务的规制。其中,亲属容隐经历了从强制性义务到亲属权利的质的转变,亲属相犯包括对亲属间的部分财产权犯罪从宽处理和对亲属间的人身权犯罪从重处理,对未成年监护人不履行监管义务的规制是由于监护人监管不周而使未成年人身心遭受严重伤害甚至实施严重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亲属身份具有伦理性,定罪量刑时必须对其加以考虑。一方面,刑法必须考虑包括亲属身份在内的常识、常理、常情。另一方面,定罪量刑时考量亲属身份利于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也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但是,过度强调亲属身份对定罪量刑的影响也会造成负面结果,比如有时会背离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容易导致刑法过度侧重伦理道德因素,还会导致刑法适用的随意性。我国现行刑法关于亲属身份的规定也有颇多不足:亲属身份及相关概念混乱、没有规定亲属容隐制度、亲属相犯的相关规定不利于保护被害人利益、缺乏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监管不力的责任规定。所以,必须对刑法中的亲属身份内容进行完善。在完善时,必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严格限制亲属身份的范围、严控亲属身份对定罪量刑影响的幅度、严控刑法中亲属身份条款的数量。在完善我国刑法中亲属身份的具体内容时,需要从明确亲属概念和范围,规定亲属容隐不构成犯罪,对亲属间的人身权犯罪从重处罚、对亲属间的财产权犯罪从轻处罚,规定因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受损或实施特定行为的刑事责任这几个方面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