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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房地产业的地位逐渐被强调的同时,房价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高房价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还演变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陷入非理性繁荣状态,蕴含着重大的经济、社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新一轮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甚至持续到现在。政府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调控,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完善这次调控措施,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分析和探索。本文从调控主体、调控受体、调控措施和法律责任方面对房地产宏观调控进行了政策和法律的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除了绪言之外,本文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通过对我国一些学者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的学习,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结合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现状,进一步说明对其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对现有的研究成果的考察,提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目标。第二章主要是学习境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新加坡、韩国、俄罗斯等地区)的房地产调控制度。这些国家和地区对房地产调控制度的规定详尽、系统而具有操作实践性。文章中主要针对这些国家的金融政策、财政政策、行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并指出了这些国家的制度安排对我国在房地产调控的实践中的借鉴意义。第三章对我国房地产调控的现状从调控主体、调控受体、调控方式和调控主体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论述。通过分析,可以看到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多重角色对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也起到了很大的影响力。而调控方式的力度不够,多变性,以及调控主体法律责任不明确等因素对房价的合理化规制也造成了阻碍。第四章是通过以上几章的论述得出了一些对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法律建议:在立法完善上,需加快制定《住宅法》,扩大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建立房价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在调控手段上,也从金融、财税、土地供给、保障性住房四个方面的法律政策提出了完善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在调控方式的论述上,笔者从经济法的角度,详尽地分析了近年来的金融、税收、土地等调控措施,搭建了一个较为全面的逻辑体系,对房地产宏观调控展开了系统的论述。第二、在调控的思路上,笔者提出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方向,指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住宅结构。市场管商品房,政府管保障房。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双管齐下,就能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