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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的水平,一直以来都是党、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问题。民主意味着参与,参与是民主最初的表现形式,显然,基层民主质量的提高离不开居民的有效参与。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四川省一些城市社区在发展居民参与的道路上探索出了一种新型的参与方式:协商式参与。协商式参与主要是在参与主体身份平等化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协商、介入等方式,广泛吸引居民参与,表达诉求,发挥居民在社区公共事务上的主体作用。在对这一新型参与方式进行进一步分析后,笔者依主体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党领群治型、精英代表型、大众协商型。三种类型各有其价值所在,党领群治型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的核心引领作用,精英代表型则能够解决部分居民的不在场问题,并能提高协商参与的专业化水平和质量,大众协商型对主体没有选择性,使任何人都能够表达诉求。就此而言,协商参与对丰富协商民主理论在城市社区的实践提供了很好的范例。但是,这一方式也并非没有缺陷,过度的行政干预、精英的保守与传统、居民公共理性的乏弱、制度平台的供给不足等都会使这一全新的民主方式落入“形式主义”的窠臼。为此,笔者针对此三种类型,提出了完善之策,以期让这一新型参与方式在推动我国基层民主发展的道路上走的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