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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乡统筹的不断发展和农村社会经济的急剧加快,在社会发生快速变化的今天,我国传统的农村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变革。特别是在实施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社会各领域的变化和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资文化需求都对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我国地方政府实施的农村社区治理的方式方法越发不能顺应当今农村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生产生活的地区都在农村,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元,因此能不能保持农村的稳定是整个社会良好运行的关键所在,是否能够有效的对农村社区进行有效的治理保证农村社区的良好生活生产秩序,成为了关系到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探求解决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治理中的问题的对策,对于我国城市和农村统筹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提高农村建设与管理水平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全文分为五部分,在第一章中对本文的研究意义、背景、思路方法等做出了说明。第二章是概念解析与理论基础章,在这一章中对农村社区、社区治理、地方政府这三个概念进行了解析,将社区管理理论、公民社会理论以及艾丽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管理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在第三章将肃宁县“四个覆盖”、长垣县模式以及昆山市“六加X”这三个地方政府治理农村社区的典型案例加以分析。第四章对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地方政府治理现状进行了解析,包括农村社区发展的历史沿革、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得出章,在第五章提出了提高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地方政府治理水平的对策,包括加强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建设、转变地方政府治理,以及在整个治理过程中的三个的关键要素。在文章的结尾对本文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