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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重要窗口,发挥着民意“晴雨表”和政府“第二研究室”的积极作用。信访制度自建立以来,经历了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目前学术界存在信访制度的“废除论”、“强化论”和“改革论”的激烈争论,无论利弊,信访作为中国特有民意表达途径和救济渠道,作为公民实现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在民主实现和权益救济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进入21世纪后,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和多元文化的发展,我国依法治国进程明显加快,信访与法治并存的关系再次受到不同视角的质疑和关注,发挥信访工作的优势和特性能否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能否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这些问题都成了当前信访工作的热点问题。2010年以来,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建立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新模式,将信访“中转站”变成“终点站”,通过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律师全程参与信访事项的接待、受理、答复,直到最后办结。一大批矛盾和问题在得到了妥善解决,疏导了群众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是法治进程的最直接的推动者,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来补充信访工作法治观念不强,信访工作人员法律专业性不足的等问题,不断影响信访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的新理念。本论文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现状、法律属性、职责范围、价值与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以西安市为例,针对律师参与信访机制运行中的经验和成效、缺陷和不足,提出了对策和思路。以此,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逐步推进信访法制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