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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是17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英国经验论哲学最为重要的代表,他开创性地提出了考量宗教信念合理性问题的新思路,尝试为当时因文化危机而导致的认识论困局开辟一条新的路径。他的认识论思想,尤其是宗教认识论思想,对18世纪及以后的西方宗教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洛克及同时代的哲学家们需要解决是时代的认识危机,即人们该如何决定相信什么?该如何去理解?以及人类的知识和判断的能力是否有范围?对此,洛克的总体思路是主张摆脱传统和权威的束缚,以经验理性来指导人们认识世界,以及理解神学。本文在对洛克思想的背景与渊源(第一章)作了梳理之后,在第二章中集中论述了他的一般认识论思想,并在第三章和第四章中主要论述了他的宗教认识论观点,这些观点主要体现在:坚持以证据主义为核心的基础主义,并以道义主义原则加以规范。洛克认为宗教信念必须符合人类理性,基础主义、证据主义以及道义主义原则同样适用于宗教信念,信仰命题需要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做出解释。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观点,洛克首先阐述了一般认识论,以经验主义的立场否定天赋知识,认为经验是所有知识的基础和来源,将知识定义为“对观念间一致或不一致的关系的知觉”,真理就是观念的正确分合,并且按照确定性程度将知识分为三个等级,即直觉的知识、推理的知识和感觉的知识。在一般认识论的基础上,洛克将一般知识论原则引入宗教信念中,形成了一套宗教信念的规范认识论,其总体特征就是“听从理性的声音”或者“让理性成为指导”。洛克认为,基础主义与证据主义的认识论原则同样适用于宗教信念,是否接受某一宗教信念要建立在人们所能够提供的理性证据之上,依照证据予以相应的信念态度。人类只要充分使用自己的理性官能就能够对宗教信念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洛克强调认知责任,认为每一个理性造物都有责任提供关于某一信念的证据,并且在证据中判断这个信念,并且要“尽其所能”地履行这个责任。在信仰与理性的关系上,洛克认为理性与信仰属于不同的领域,两者之间是有界限的,但是信仰必须符合理性,信仰的真理性和可信度必须由理性来验证。为了进一步说明两者的关系,洛克将神学命题分为三类,即“合乎理性的命题”、“超乎理性的命题”和“反乎理性的命题”,强调以理性调节信仰,凡是与理性不相符合的信念都不应该予以接受。对于“超乎理性的命题”,即启示,人们需要履行认识责任,在确证是神圣启示的情况下才能相信;而对于“反乎理性的命题”,要予以摒弃。洛克所提倡的经验主义原则,一方面推动了英国自然神论的发展,并且以他为代表的宗教信念的证据主义主张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哲学家那里影响了激进的证据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另一方面,洛克的宗教认识论思想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休谟、康德、普兰丁格等近现代哲学家们对宗教信念合理性问题的看法。本文在第五章中对洛克宗教认识论的这些历史影响及其现当代意义进行了分析和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