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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自称是“问题中人”,“人生问题”和“中国问题”是他一生所专注的焦点。统观两者,实际上是一个问题,即“生命”的问题。在梁漱溟这里,“生命”的内涵极其丰富,不能狭隘的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生物学上的生命。大体来说,它是以生命本体为基础,以主体生命为主要,以文化社会大生命观为推广,整体的由点到面,层层递进,以此形成的一个系统而全面的生命观。梁漱溟的生命哲学思想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梁以柏格森的“生命”概念、唯识学知识以及泰州学派自然观等理论为思想源泉,确定了生命本体论,认为生命是最根本的存在,是现象世界产生并存在的根据。宇宙万物生成,人的生活过程的完成,以及人类社会之形成发展,无一不是生命运动的结果。而人的生命则与宇宙大生命同体,这就决定了人具有实现绝对自由并得以圆足的理论可能。第二,单独就人而论,首先,分为“身”生命和“心”生命,二者呈现相统一又相对立的状态,其次,在二者的对比中,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它可以超脱物质世界的“有对”,而进入精神境界的“无对”。但梁漱溟关于人心的认识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即由早期的本能和理智二分,发展到了本能、理智以及理性的三分,该过程表示梁的思想实现了从自然人本主义到道德人本主义的转型,但根本地说,梁对于心作为人存在的本质的认识没有改变。第三,在梁漱溟看来,中、西、印三方社会中的人各有其独特的生命属性,由人为基础形成的文化也各有其存在形态,三种文化将按次序逐渐出现以成为世界文化主流。梁自信认为,在经历物质日益丰富而精神逐渐匮乏的西方文化后,重视生命内在圆满而淡化物质外在欲望的中国文化终将得以复兴。不可否认,梁漱溟的生命哲学思想带有较为浓厚的主观色彩和偏理想化的倾向,然而这种理论本身对儒学加以生命化的探讨,以及在物质世界的迷惶中对人的终极关怀,仍然就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