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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媒业是一个拥有政治与经济双重属性的特殊行业,决定其拥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重效益。一方面,传媒业需要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传媒业在文化传播、舆论引导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其意识形态属性决定其应当以社会效益为主,承担社会责任。传媒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能帮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软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进而获得源源不断的经济利润,促进公司绩效的提高。反之,传媒公司不履行社会责任,将会有损企业形象,并逐渐失去公信力,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也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传媒业出现了很多丧失社会责任的现象,同时根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5)》显示,文化传媒业较其他行业无论是从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还是质量来看都是极不乐观的。因此,传媒业如何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以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成为本文关注的焦点。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文章选取了 32家传媒上市公司2013-2015总共3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选取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消费者、政府、社会公众等7个方面利益相关者作为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二级指标,选取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公司绩效的指标,对传媒上市社会责任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运用SPSS23.0对变量进行相关性检验与回归分析,研究发现:传媒上市公司对股东与政府履行社会责任与公司绩效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对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社会公众履行社会责任与公司绩效具有不显著正相关关系;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与公司绩效具有显著负相关关系。同时,传媒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对当期公司绩效、滞后一期公司绩效以及滞后两期公司绩效都有影响,具体表现为:传媒上市公司履行股东社会责任对滞后一期、滞后两期的公司绩效影响逐渐减弱;履行对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政府、社会公众、员工的社会责任对公司绩效都存在滞后影响。根据研究结论,从传媒上市公司的现实情况出发分析这一结论出现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旨在促进传媒上市公司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