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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耶林说道,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中的好望角;那些法律航海者只要能够征服其中的危险,就再无遭受灭顶之灾的风险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不仅是一个重大的法哲学理论问题,也是关于社会治理的重大实践问题。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丰富多彩,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更加复杂化,在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方面,给法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最后屏障,法官作为法律的运用者,能否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一些案件的处理,尤其是掺杂道德因素案件的处理。如何处理掺杂道德因素的案件,也成为法官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笔者在此试从彭宇案出发,阐述法官在处理彭宇案时存在的错误,并对如何处理掺杂诸多道德因素的案件提出一些建议。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彭宇案的概述,介绍了法院的判决结果、判决理由、案件的媒体报道情况、案件的评价以及产生的社会影响。第二部分是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阐述彭宇案中存在的错误,一是道德基础——偏离公正;二是法律运用的失当;三是本案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四是法官没有使正义得到维护。第三部分是对彭宇案的反思,阐明道德因素对法官裁决的影响,认为法官要维护正义,就应该服从法律,遵守法律规定,减少道德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