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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论语集注》是研究《论语》的集大成之作,元、明以降,治《论语》者大抵以《朱注》为依归。然前人研究《论语集注》的成果尚有不足之处。笔者感到有必要将朱子《论语集注》的注音释义作一全面地考证。
一、《论语集注》的注音方面,前人研究尚近于空白,更无专门的论著问世。本文认为,《朱注》有关《论语》的注音,大多系本诸陆德明《论语音义》而来,对于《释文》的注音,《集注》是批判地继承。与《释文》相比,二者有八点不同。(1)《集注》完全采用《释文》注音者;(2)二者注音虽然相同而表达形式不同;(3)《释文》虽有注音,而《集注》舍而不用;(4)《释文》不音,而《集注》新增注音;(5)《释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注音,《集注》则只择其一音;(6)《集注》注音与《释文》异调,实际上就是改正《释文》的错误注音;(7)二者各有两音,一音完全相同,另一音则不同;(8)《集注》采用别家注音者。对于“《集注》完全采用《释文》注音者”,统计出引用的具体数字,依次按《论语》的卷数,书于其后。馀下的七类中:“二者注音虽然相同而表达形式不同”、“《释文》虽有注音,而《集注》舍而不用”,这两类需要证明;“《释文》不音,而《集注》新增注音”类,仅详列经文、新增注音即可;馀下的四类则须证明,详考其原委。
二、《论语集注》的释义方面,前人研究成果虽均有许多的可取之处,但也有其明显不足。这表现在:或者失于准确,或者失于牵强附会,或者尚有脱漏。本文在继承前人优点的基础上,将把这个问题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朱熹在释义方面所征引的前人之说的突出特点是:不称某氏曰,又多所删改,间复断以己意。由此,可将《论语集注》所采诸说,略分为几类:(1)征引前人之说并标明其姓氏者;(2)征引前人之说,《集注》未予指明出处而在他书中指明者;(3)标明“旧说”、“一说”、“或曰”字样者;(4)采用前人训诂而不标举其书名或姓字者;(5)在前人训诂基础上稍事更易者;(6)前人考证牵强附会者;(7)前人考证失误者;(8)前人失考而由本文补缺拾遗者。需要补充说明一点:(1)至(5),是对前人考证成果的归纳,所以只是举例性的。而以下三类,是本文在考证方面用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