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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大陆地区首次触碰到源自西方的视听艺术——音乐电视(MTV),随后这一新型媒体形式迅速蔓延至我国文化艺术领域,激励着我国的电视工作者和音乐人,创作出有中国特色的音乐电视作品。进入90年代后期,中国经济整体进入买方市场,同一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在不断加剧,企业的竞争模式也随之发生改变,品牌竞争逐步取代传统的价格、技术、资金、渠道等层面的竞争成为企业制胜法器。21世纪初,一些企业开始探索采用新型广告形式塑造企业(或品牌)个性形象,此时音乐电视与电视广告的综合体——企业音乐电视应运而生。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想要在激烈竞争中屹立不倒,利用企业音乐电视塑造企业形象是有效方法之一。企业音乐电视是指以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为表现主体,以塑造企业形象为目的,以音乐电视的形式表现广告内容,通过精美的镜头画面、优美的音乐旋律以及包含企业文化理念的歌词文案吸引受众,通过情感诉求与受众产生共鸣,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广告形式。企业音乐电视因其视听结合、音画统一、情节完整等艺术表现特点,使其具有在艺术性中宣传企业形象、在民族性中弘扬企业精神、在原创性中张扬企业个性等传播优势。这对于塑造企业形象、宣传企业产品、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等都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提升企业音乐电视的传播效力,促进企业音乐电视的发展,应当优化前期创意、中期拍摄、后期制作等创作环节中的艺术效果,充分发挥其视觉美、听觉美、意境美、情节性和民族情愫的独特优势,同时利用数字媒体拓展企业音乐电视的传播空间,加深受众对企业音乐电视的认识和理解,使其在企业对其自身形象的构建过程中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