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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质量”一词出现在高等教育领域,各国开始对高等教育的质量倍加关注,许多国家为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进行了新的尝试。在这种大环境下,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特别是审核评估,成为了国家保障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虽然各国的审核评估范式不尽相同,但大体上可分为三种范式:政府型审核评估、市场型审核评估、政校合作型审核评估,加之近年来兴起的“多元平衡型”范式,政府、高校和社会公众三者权力的整合逐渐趋于合理。中国现有审核评估范式属于政府型,而美国和新西兰则分别属于市场型和政校合作型,要想更好地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并为我国刚刚实行的审核评估提出良策,必须借鉴不同质量保障模式下高等教育审核评估的优势。近年来,美国高等教育领域积极引进和有效实施审核评估,促进了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其中,田纳西州成效较为明显。新西兰是世界上最早实施高等教育审核评估的国家之一,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面建树颇丰,自1994年实行首轮院校审核,至2015年新西兰的高等教育质量审核评估已进行至第五轮,评估体系已经比较成熟,其成功经验对于在审核评估方面刚刚起步的国家具有非凡的借鉴意义。本文从“治理理论”和高等教育系统的“三角协调理论”出发,分别从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两个方面,对美国和新西兰两国高等教育质量审核评估的相关实践进行了比较研究,总结出两国审核评估的七个共同点:①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规范与特色兼顾;②采用定性的、国际化的审核标准,注重证据;③从内外部审核两方面同时进行院校层面的评估;④评估机构中立、法制化,均存在元评估机构;⑤重视审核员的培训;⑥重视团队协作,社会参与度高;⑦给高等教育系统带来了积极影响。此外,又从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两个方面总结了两国审核评估的不同点,并深刻地反思了我国第一轮审核评估,认为我国的审核评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①尊重学术权威和实践;②精选审核范围和审核员;③建立法制化的中介机构,设立元评估机构;④加强同行评审和社会监督;⑤采用适当的审核标准;⑥重视审核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