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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交叉案件是指在一个案件中同时存在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两种争议在法律事实上具有关联性,在处理结果上互为因果或互为前提条件。在近年来的审判实践中,尤其在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中,该类案件大量的涌现。但由于审理该类案件的法律依据缺位,各个法院的具体操作不一,理论界对此说法各异,这种现状不仅影响了司法的统一,减低了审判效率,还使当事人不断往返于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因此,探索更为高效、便捷的审理模式,对于理论及实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分为引言、正文五章和结语三部份。引言提出该论文选题的背景和理由。第一章通过典型案例入手,分析了民行交叉案件的定义、表现形式、特征及成因,阐明了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现状及困境所在。第二章对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和效力进行分析,揭示了不动产登记的双重属性和形式审查特征。第三章通过剖析不动产登记行为与原因行为的联系与区别,总结出这类案件产生的根本原因。第四章介绍了国内、外几种民行交叉案件的审理模式,并对其利弊进行分析。第五章结合本国实际,提出了以民事“一元化”审查模式的构想,提出初步的制度构建,使行政权和司法权可以合理分工,更好地解决民行交叉案件。结语是对全文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