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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贸易和文化的交流,其重要性与日俱增。在世界范围内,对驰名商标的有效保护也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但各个国家国内立法千差万别,是否对他国驰名商标进行保护、如何保护、保护力度高低等法律规定的不同在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领域产生诸多障碍和纠纷。驰名商标国际保护制度由此而产生,通过国际公约的规定,规范缔约国和参加国的国内法,以此保证驰名商标在国际范围内得到统一的、有效的保护。本文共三个重要部分,分四章展开。第一部分主要从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研究需要涉及的基本内容入手。界定研究对象的含义是文章的起点,所以本文首先要明确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概念;其次,回顾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历史发展,介绍国际保护制度发展过程中主要的国际公约。展现驰名商标国际保护制度大致的历史面貌,也为研究此制度划定讨论的材料范围;然后,列明研究此制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这也是本文的主要内容,将主要涉及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中的关键点;最后,从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必要性、国际条约对驰名商标保护的重视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亟待完善等角度来说明研究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以两章的篇幅重点阐述各国际条约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制度。从对《巴黎公约》、TRIPS协议、《联合建议》等重要国际条约的深入分析中,得出较为科学的驰名商标保护法律制度。具体涉及到驰名商标的概念、认定标准、认定机构、认定方式、保护条件、保护范围、反淡化规则、救济措施等方面。最后一部分落脚到我国的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先概括我国驰名商标立法状况,指出我国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然后依据前文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关键点,对我国立法展开分析,我国法律制度不足之处自然清晰可见,由此顺理成章地提出完善不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