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共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种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发展的实现形式。研究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发展的经营方式,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层面。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农业经济是黑龙江农村区域经济的支柱,黑龙江省农村非农产业的不发达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的选择,迟滞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步伐。这表明,粮食主产区的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具有特殊性,研究它可以完整和丰富“农存集体经济有效发展的实现形式研究”的内容。本文以黑龙江农村区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在相关文献综述中阐述了本研究的核心概念和基础理论;然后,运用黑龙江省肇东市、牡丹江市、尚志市、哈尔滨市阿城区等地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较高的5个典型村和收入较少的8个一般村的调查样本,分析黑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和现存的经营方式,总结其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集体经济经营方式选择的因素;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促进黑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经营转型和有效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基本结论和主要观点如下:(1)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可以从产权制度安排和产业组织形式两个角度来界定。从产权制度安排上讲,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是集体财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即是集体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统一和相分离的经营形式,如直接经营、合伙经营以及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等。从产业组织角度上讲,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是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采取的各种运行和管理方式,如双层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协会等方式。(2)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制度正经历着一系列变迁,促使着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也在不断转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的转型主要体现在村集体资源和资产的产权制度安排、产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对象和范围这三个方面由传统向现代的全面转变,产权安排更加完善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经营范围扩大化。(3)黑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现存有五种经营方式,即承包租赁、存支部+专业协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土地股份合作公司、村办股份合作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的选择受资源要素、地理位置、产业结构、干部素质的影响。五种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与经营效益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决定性因素,体现在:从传统的承包租赁经营——合作经营——新型的股份合作经营,经营效率不断提高,不同程度的促进了集体经济的有效发展;但同样的经营方式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产生的经营效益也是不一样的。这说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发展,不仅要注重经营方式转型,而且更要注重集体成员对经营方式实现的监督管理。(4)我国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正处在急剧变革之中,步入到以产权制度改革和产业组织重组的新时期,产权制度改革和产业组织重组的排列组合,从而导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的选择多样性。因此应该顺应这一趋势:首先,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委托代理制度完善,彻底改变“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的状况,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链条作用,加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创新,从而提升集体经济经营效益;其次,因地制宜的选择村级集体经济的产业组织形式,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和不同的产业领域,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比如集体土地、房产等经营性资产和大宗农产品生产的领域采取承包或租赁经营方式;鲜活农产品如渔业、果蔬等产业适合发展专业合作社或者专业协会;对非农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利用集体非农土地、厂房等要素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是:通过比较系统的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尝试性地总结了村级集体经济现有的经营方式,对其作用机理、适用条件、适用范围、经营效率以及影响其选择的因素进行分析。不足之处在于:样本的选取有一定的局限性,影响到相应的研究结论尚不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