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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指的是广告内容的虚假或者因为虚假的宣传而导致他人误解的广告。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使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案例,在近些年来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并且对构建和谐社会、对社会公信力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名人的该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文第一章即“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概述”。首先介绍了虚假广告以及“名人”的概念,并结合实际,分析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性,主要包括: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社会的诚信原则、损害了广告相关商家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随后,笔者分析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成因,其中商业利益的驱使是根本原因,而法律的不健全、政府监管的不利也是造成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而不能忽略的是,消费者自身的素质是有待提高的。第二章为“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法理基础”。首先介绍了对于名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正反两种观点,否定观点认为名人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只应承担道德上的责任;肯定观点则认为名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笔者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即名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在下文进行了法理上的分析。笔者从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广告真实性原则上论证的名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同时规制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也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的,一方面,经济法的立法目的是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而对于名人虚假广告的规制在一定程度上就起到了保护社会整体利益的作用,也维护了整体的经济秩序;另一方面,《广告法》中的重要原则是真实性原则,而规制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正是为了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客观性,是符合《广告法》的立法宗旨的。在第二章的最后部分,笔者从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论述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三章中笔者分析了我国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的现状,我国目前对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中名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从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法规除了《食品安全法》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等,对于名人法律责任的规定是非常有限的。紧接着,笔者分析了我国相关法律的缺陷,首先,《广告法》中存在着一些漏洞,比如对于一些概念和界定不够明确,该法在制定上对于名人相关责任的规定的忽视;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规定也存在着概念不明确,主体界定不明等问题;同时,《食品安全法》虽然对名人的法律责任有着相应规定,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最后,我国的其他法规对于名人的法律责任有着相应规定,但是由于其法律位阶较低,不能很好的加以适用。接着介绍了国外对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重点介绍了美国、日韩、欧洲等国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总结出若干方面以供我国所借鉴。笔者在第四章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立法建议以及应对策略。首先是从立法角度上,建议完善《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填补我国法律的空白,借鉴国外经验大力推进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并完善广告的审查制度。其次,从执法角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国际合作,最大程度的保护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第三,就是要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从而加强广告行业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最后,由于我国的消费者的自身素质的普遍偏低,因此,笔者建议消费者应理性消费,并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主动防范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所带来的损害。总之,由于我国目前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愈演愈烈,因此应当借鉴国外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来最大程度的保护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