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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金融市场不断创新的成果。其具有的套期保值、转移风险、投机等功能也吸引了越来越多投资者进入该市场,使金融衍生品市场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量大大增强。不过,由于金融衍生品本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也使其交易过程充满了风险性。随着上世纪末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我国金融业开始复苏,而伴随着全球化浪潮的金融衍生品,也开始在中国金融市场生根发芽。而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我国金融市场配套的各种价格机制、流通机制等改革也很快实施,这就使中国金融市场上的一部分先行者,抓住了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先机,享受到了制度红利带去的收益。不过,由于当时的各种社会历史条件以及体制改革初期的限制,我国金融业的初期发展并不顺利,起步晚而且发展道路曲折。当然,之后在金融衍生品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也反过来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助推了市场制度的完善。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世界各国在本国范围内开展了新一轮的改革。而这些改革中,有很大一部分涉及到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特别是美国、英国等金融市场较为发达国家,直接把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纳入到金融领域改革的首要目标行列。在我国金融市场,由于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普通百姓的物质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传统的银行存款业务已经不能满足中国消费者对财富保值增值的追求,于是大量普通消费者涌入金融衍生品市场。但是由于各项法规和监管制度不健全等原因,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不断出现,甚至出现了不少范围较广、社会影响较大的金融欺诈案例,在此背景下,在我国金融监管中加强对金融衍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对金融市场乃至我国市场经济整体的稳定发展,都势在必行。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衍生品交易过程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理论。该部分主要是对金融衍生品和金融消费者权益及其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金融衍生品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必要性和特殊性。第二部分,分析了国外金融市场较为发达国家在金融衍生品交易领域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验。该部分分析了美国、英国、日本及欧盟在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改革措施,并总结其对我国的启示。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缺陷。该部分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相关立法不够完善,金融衍生品衍生品交易的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不完善等方面,论述了我国目前对于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的相关建议。该部分从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完善、强化金融机构义务和责任以及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完善金融衍生品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