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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WTO后过渡期及后过渡期结束后我国价格行政监管工作为研究对象,侧重研究价格行政监管的背景、机会、影响因素和目标任务,为研究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价格行政监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进行了可贵的探索。本文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及WTO对我国市场价格带来的影响,在深入系统地分析价格行政监管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价格行政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措施建议。本文认为,价格行政监管工作必须从传统的工作模式中走出来,适应WTO规则的要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才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本文提出,在WTO后过渡期及后过渡期结束后的一段时期,我国价格行政监管工作应定位于“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逐步减少对微观价格的管理,重点转向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尽快完善以《价格法》为中心的价格法律体系建设,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增强价格公共服务意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