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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业革命以来,矿产资源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矿产资源大多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资源的持续不断开采,储量越来越少,我们需要考虑矿区在未来的经济出路;同时在矿产资源的开采和使用过程中,由于滥采严重以及违法排污等不当行为给矿区的大气、水、土壤等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虽然我们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不少矿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制定法律的层级混乱,执行力不足,环境保护法律收效甚微,严重影响着矿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煤炭矿区的环境污染情况和环境保护立法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山西作为中国最大煤炭产地,其煤炭矿区环境保护立法处于全国的领先地位,值得各个省区在进行矿区环境保护立法时去借鉴。同时目前我国的矿区环境保护领域的相关立法还不完善,矿区的环境保护法律还存在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文章一开始先从我国目前矿区的环境问题入手,引出对我国矿区环境保护立法的现状考察,重点解析了我国矿区环境立法中的主要制度,对我国的矿区环境保护立法都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得出矿区环境保护立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矿区环境保护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对完善我国的矿区环境保护立法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