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政策主导型经济体制和中国不良资产数额的巨大,决定了政府才是清理不良债权的真正可能的实施者.而选择一个第三者居间专职处理债务危机,比单纯从政府、银行或企业的角度出发,都更能照顾到公平合理,并会提高资产处理的效率.因此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转股的运作,便成了政府的必然选择.世界上一些国家曾经实施过债转股,他们积累的经验与教训可为开拓中国的债转股工作提供思路,作者结合中国实际提出我们可以从中得到的启发.而且由于中国债转股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债转股改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因此银行必须认识到债转股仅是解决不良资产的措施之一.债转股在几年的实施过程已产生了一些效益.对于经济个体,推动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帮助盘活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也减轻了对财政的巨大压力.同时债转股帮助解开银企债务链;深化了新一轮的经济改革;加速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并帮助银企应对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同时债转股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由于中国尚未颁布任何有关债转股的法规,在债转股的过程中,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容易产生风险和黑箱操作.再者,中国经济社会中较差的信息连通性也影响到债转股的效率.由于国家无法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得一些不合格的企业实施债转股,由于银行不了解企业真正的经营状况银行损失了一部分有潜力的客户,不利于银行今后的发展,也降低了债转股的效果.而对于债转股涉及到的经济个体—国企、银行和金融资产公司则由于外部环境的缺陷和自身机制往往会产生道德风险,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降低甚至歪曲债转股的效用.针对存在的问题该文着重从中国债转股相关环境和法规、实施过程中的操作要点两大层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首先从六个方面阐述如何发展和完善债转股的相关环境和法规;然后从债转股的相关各方,即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三方实际操作层面给出了各自的对策;并且指出了债转股在目前中国国情下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该文以国家开发银行的不良资产—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项目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并对其进行了具体深入的剖析与研究,最终提出符合实际的、可操作的债转股实施方案,并从案例中总结开发银行在债转股过程中所采取的关键的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