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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处于转型发展期,创新农业经营制度,特别是以合作社为载体,促进形成农户纵向参与农业产业协作体系、横向融入合作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优化农业组织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与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相比,苹果是高价值农产品,其商品化程度高、市场化竞争更加充分,面临更高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小规模果农需要借助合作机制规避风险,从而增加苹果户收益,提高苹果产业化经营水平。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合作社发展呈现数量扩张较快,但存在产权结构、治理结构设计不合理,总体运行质量不高等问题,即合作社数量扩张较快与运行质量提升滞后矛盾突出。特别是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严重的治理失范问题,导致合作社服务成员需求的能力、带动成员发展的能力难以提升。因此,治理问题成为制约合作社持续发展的瓶颈,成为政府、学术界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合作经济理论、组织治理理论为指导,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以苹果合作社为案例,以苹果合作社治理结构、治理行为、治理绩效为研究对象,构建苹果合作社治理分析的理论体系;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案例分析和计量经济分析方法及中国环渤海湾、黄土高原苹果优势产区的五省苹果合作社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和测度苹果合作社治理结构、治理行为和治理绩效状况,揭示其中的问题及成因,为优化苹果合作社治理结构和改进合作社治理绩效,提供理论和实证依据。按照“治理结构-治理行为-治理绩效”的逻辑构架,将论文研究内容及章节安排规划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包括第一章。基于合作社治理状况及拟研究解决的关键理论与实际问题,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设计论文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在文献综述与评价基础上,借鉴合作社治理理论及相关组织治理研究成果,设计论文研究方案,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思路(即技术路线),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论文研究的重点领域及内容,以及凝练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苹果合作社治理理论分析,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以苹果合作社为研究案例,以苹果合作社治理结构、治理行为和治理绩效为研究对象,借鉴治理理论及合作社治理领域的研究成果,界定苹果合作社治理的内涵和外延,分析苹果合作社治理的特征与属性,辨析合作社治理的基本类型,揭示影响苹果合作社治理的主要要素。基于委托代理、利益相关者、交易成本、产权关系四个维度,构建苹果合作社治理理论;从治理结构、治理行为和治理绩效三方面,分析苹果合作社治理问题及其成因,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以苹果合作社治理理论为基础,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苹果合作社治理中存在理事长任职资格缺乏规范性,股权高度集中,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功能缺失或不健全,以及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形式化问题,而且政府现行的支持政策、监管措施难以有效矫正这些问题。第三部分为苹果合作社治理结构、治理行为和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包括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论文第四章以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相关利益主体关系为基础,遵循委托-代理理论分析范式,采用实地调研数据及苹果种植户合作社案例,将合作社治理结构划分为“成员大会-理事会”和“普通成员-核心成员-理事会”两种典型模式,解析两种治理结构模式的运行过程、比较分析其治理结构状况。论文第五章在分析合作社利益分配行为、决策行为、监督行为、所有权结构和控制权结构的基础上,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苹果合作社治理行为特征。论文第六章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构建成员参与合作社治理行为的分析框架,采用双变量Probit模型及山东、河南、陕西和甘肃四省25个合作社273户果农调研数据,从成员参与行为特征、成员收益变化、成员与合作社信任关系、成员家庭经营特征、个人特征方面,揭示影响成员参与合作社治理行为的主要因素。论文第七章在分析合作社治理绩效基础上,采用运用因子分析法及中国苹果优势区的三省、101家苹果种植户合作社实地调研数据,测度合作社治理绩效指数;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似不相关回归模型,识别、测度合作社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第四部分为结论与讨论,包括第八章。主要是进行三方面的比照分析,凝练本文主要研究结论,识别和确认创新之处。论文主要研究结论为:1.通过解析两种典型的苹果合作社治理结构模式及其运行过程,比较分析“成员大会-理事会”治理结构模式与“普通成员-核心成员-理事会”治理结构模式,发现前者的成员参与程度较高,而且在管理型和市场型交易成本的节约方面具有优势,其中主要原因体现在成员行为动机与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委托-代理关系的逻辑构架也不同,成员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市场型交易成本差异方面。2.研究基于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基础上的利益分配行为,对苹果合作社的决策行为、监督行为、所有权结构和控制权结构具有显著影响。其中深层原因为:一是权力结构配置及决策行为关系、合作社民主管理原则和经营战略的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既有利于促进理事会成员及理事长对合作社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视,又促进成员参与合作社治理的积极性和深度,从而促进合作社民主管理。二是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自组织,其监督行为是促进合作社有效运行的重要方面,利益分配行为决定了成员特别是监事会成员能否规范履行其职责,从而明显减少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三是利益分配标准的决定方式越集中在少数理事会成员手中,利益分配方式越倾向于股份化,合作社所有权结构也越集中,但严重影响小股成员的权利。四是在苹果合作社的机构设置过程中,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的利益诉求发挥关键作用。例如,合作社的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次数,就对合作社利益能分配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具有显著影响。成员是合作社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治理机制的运行载体。研究表明,成员将其苹果销售给合作社的概率越大,在合作社的地位就越高,参与合作社治理的积极性也越高;按照规范、透明程序选举产生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对成员参与合作社治理具有正向影响,而合作社提供苹果收购服务和技术培训服务,对成员参与合作社治理具有负向影响;合作社成员的平均生产成本降低和公平获利提高,有利于提高成员参与合作社治理的积极性;成员与合作社签订规范合同的概率越大,其参与合作社治理的程度越高;具有村干部、合作社管理背景的成员参与合作社治理的程度较深。3.运用因子分析法,测度合作社治理绩效指数,分析合作社治理绩效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苹果合作社总体治理绩效水平较低,但陕西产区的苹果合作社治理绩效高于山东和山西;理事会规模小的合作社其治理绩效水平较高,特别是可以提高合作社组织规模绩效,表明我国合作社处于初级发展向成熟发展过渡阶段,理事会规模较小,可以降低合作社的组织成本,并确保合作社具有较强的环境适用性和组织结构弹性;财务公开测度不利于提高合作社治理绩效,表明现阶段具有苹果合作社治理结构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因而重视改进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对提高苹果合作社治理绩效具有现实意义;聘请职业经理人有利于提高合作社治理绩效,特别是有助于改善治理行为绩效和组织规模绩效,但受资本因素限制,聘请职业经理人的合作社比例较低,因而促进合作社扩大规模,营造职业经理人成长环境,是改进合作社治理绩效的重要方面;一定比例的盈余返还和股份分红有利于提高成员参与合作社治理的积极性,但现阶段需要平衡合作社自身组织发展和成员激励之间的关系。在合作社实力较弱,较高的盈余返还和股份分红使合作社用于发展的资本减少,不利于改善合作社治理绩效;成员退社自由,有利于改善合作社治理绩效;合作社示范社等级越高,合作社管理水平也越高,越有利于提高合作社治理绩效,特别是改善组织规模绩效和外部环境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