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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关于小股东立法保护的深入发展,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我国确立,这项权利是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购买其所持有的股份,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此项股东救济制度的确立,无论从理论上还是现实上都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因此在学术上也极具研究价值。本文在研究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国内外的相关立法的比较分析,全面地、深入地剖析该项制度从而揭示出存在的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完善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并设计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