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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和改革不仅与农村经济息息相关,而且还要与国家金融制度相协调。目前,湖南省正处于由农业大省向商业大省、工业大省的战略转型时期,农村金融需求强烈,但是湖南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根据新的形势发展要求,从发展湖南农村经济的全局出发,重新构建与完善一个既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又有利于湖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农村金融市场,从农村金融产业组织发展角度探索湖南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市场绩效和市场结构的之间的联系,从而为湖南农村金融体制和金融机构的改革提供理论依据。本文首先介绍了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结构理论和市场绩效理论,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并尝试性的分析了农村金融市场引入S-C-P分析方法的可行性及农村金融市场利用S-C-P分析方法存在的问题;然后将产业组织经济学基本理论引入到湖南省农村金融市场的分析中,按照S-C-P分析范式,介绍了湖南省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基本情况,分析了湖南农村金融市场结构,通过经营绩效评价方法和综合绩效评价方法分析了湖南农村金融市场绩效;最后选用国内外常用的赫芬达尔指数和农村金融相关率两个测度指标,利用简单回归分析方法分析了短期内湖南农村金融市场机构与市场绩效的关系,并采用Johansen协整关系检验了长期内湖南农村金融市场中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的相互关系。通过实证分析,笔者认为:1、湖南农村金融市场集中度较高,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属于高度寡占型。2、2004年之前,湖南农村金融市场的集中度明显逐步提高,但是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实施,随后几年农村金融市场集中度虽然有所下降,然而却不明显。3、湖南农村金融市场绩效与金融市场结构之间不存在长期稳定的相关关系,湖南农村金融市场集中程度的提高不能有效促进农村金融深化,这也说明了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的关系假说在湖南省并不成立。而从长期来看,农村金融市场过高的垄断程度会给金融深化步伐带来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