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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以探讨中世纪西方社会教区制度的历史与功能为主要内容的研究论文。作为罗马帝国末期的一项宗教制度,教区制度在漫长的中世纪中逐渐嵌入到社会肌体且具有了社会管理的职能。它随着中世纪教会权势的上升而完备,最终成为一项横跨西欧的普世性制度,并与教会的经济势力、基督教的教义一起成为中世纪神权政治的三大支撑;也随着教会势力的衰微而衰弱,表现在普世、统一的教区体系的瓦解、基层教区的瘫痪和修士阶层的消亡等。
不过,教区制度并没有因此而寿终正寝,而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起了新的使命。由于宗教改革、宗教战争和资产阶级革命,西欧的地方社会普遍出现了巨大的权力真空,而教区(主要是堂区一级)作为长期嵌入在基层社会的准政府组织,则自然更加自觉地担负起维持基层社会秩序、管理基层社会的职责。而且,由于长期的地方治理实践早已使得教会这一古老的准政府组织为西欧的地方社会实现了组织化,这种组织化促进了西欧地方社会的有机团结和一体化。因此,当近代民族国家形成气候并开始宣称所谓的政教分离的时候,实际上便是把教会和它通过长达近一千年的经营所形成的那种与西欧社会的那种紧密联系一起划入到了市民社会的范畴之中。因此,当这些刚刚形成的西欧近代民族国家为了壮大实力、提升社会资源的汲取能力而试图把触角深入到基层社会去的时候,却发现西欧的基层社会早已具备了某种组织化。
这种具备了一定组织化的地方社会力量在教区共同体的支持之下,利用教会法的教义理性和基督教的信仰与新生的国家力量讨价还价,并最终形成了为国家权力所认可的地方自治格局。换句话说,在西方的历史中,地方自治也并不是一种新鲜事物。中世纪西方的地方社会由于受到具有统一组织和严密等级的教会力量的控制而在自治程度上并不比中国古代那种由于国家能力的限制而为基层社会留下空间的自治更高。
不过,当这种组织化、行政化的外来控制由于神权政治的衰微而被除去的时候,却也无意之中塑造了基层的政治共同体并提高了地方社会的自我统治能力。由于这种塑造先于民族国家建设。因此,它便获得了一种主动性,通过充分运用神权政治在中世纪为其信徒们在世俗权力一侧所开凿出来的生存通道,天国的力量与尘世的力量在此时此地便合在了一起共同对抗世俗的专制力量,并最终形成了对国家权力试图过分介入地方社会事务的有效屏障。这便是西方地方自治的成长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