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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是当代著名的哲学家和环境伦理学家,自然价值论是他主要的哲学思想之一。由此来看,我们对他的自然价值论的深入探讨恰恰抓住了罗尔斯顿环境伦理思想的关键性内容。本文具体地探究了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包括它的形成前提、理论内容和特征以及自身的困境等等,强调了罗尔斯顿以“内在价值”为核心的自然价值论,揭示了他对自然价值的思考所取得的理论进步和意义。本文的总体思路如下:首先,探讨了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产生的前提性条件。本文在第一章从时代背景和理论背景两方面来追溯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的来源。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的提出缘起于他的人生经历和学术兴趣,他通过对时代问题的反思逐渐形成了对环境伦理的思考,从对其他环境伦理思想的批判与继承中找到了建立环境伦理思想的依据。动物解放/权利论、敬畏生命伦理和大地伦理都是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的直接理论来源,而东方崇尚生命的佛教文化也给罗尔斯顿提供了理论参照。其次,探讨了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所蕴含的理论内容。本文在第二章着重阐释了自然价值论的基本内容,揭示了罗尔斯顿通过对传统价值观的批判,提出价值是一种创造性属性,他把自然的价值大体分为工具价值、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三种。“内在价值”概念是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的核心,本文通过对内在价值是否存在的追问,确证了内在价值的存在,通过对内在价值的涵义、实质、地位和作用的探讨突出了内在价值的核心地位。另外,在自然的价值评价上,罗尔斯顿坚持的是以自然为中心的尺度和原则,本文通过对自然中心的批判分析,确立了以人作为主体,自然作为客体的价值评价标准。再次,探讨了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的内在困境和启示意义。本文在最后分析了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的内在困境与启示意义,以期望它在生态问题凸显的今天,对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文明的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