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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网购返利作为新生事物以其独特的魅力迅猛发展,在给消费者带来巨大便捷的背后也隐藏着许许多多的问题,都成为制约网络返利市场发展的绊脚石。这些问题的出现,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都反映出我国在网购返利法律规制上存在的巨大缺陷与不足。对此,我们要加强网购返利相关法制建设,健全网购返利监管体制,保护好网购返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为我国网购返利市场赢得良好的发展空间。网购返利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网络购物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普通的网络购物模式相比,网购返利网站有自己的独特营销模式,它是独立于网络消费者与商城的第三方购物平台,网购返利主要的营销模式就是“返利”。与大多数会长期处在负盈利的电商不同,返利网站凭借其轻资产运营模式,不介入仓储、物流等资产运营环节,只关注导购,因而吸引力大量的创业投资者的关注,随之而来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网购返利有其独特的法律地位及法律关系,其实关于网购返利具有何种法律地位一直争论不休,其中的居间人理论目前得到很多学者的支持,返利网站与商城及网络消费者的关系问题也有别于传统的买卖服务关系,理顺三方主体的特殊关系,对于网购返利的规制至关重要。我国目前对网购返利的法律规制也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相关法律适用落后、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困难等。网购返利本身就属于新兴的网络营销模式,近几年依靠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才越来越多的被大家认可与接受。在加上返利本身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各种破坏市场秩序、涉及不正当竞争、非法传销和涉嫌非法集资等行为时有发生。这些内在的、外在的因素都成为制约网购返利发展的重要因素。反观国外有关的网购返利的运营以及有关规制状况,我们发现美国、英国、日本等国的网购返利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相对来说更为成熟,返利市场更为稳定。网购返利的法律规制体系都已基本建立,虽然各国的规制方式都有所不同,但在返利网站的责任承担方式、监管制度、对消费者权益的特殊保障上都做了极为详尽的处理,值得我们借鉴学习。我国目前网购返利发展才刚刚起步,很多环节都还不够成熟,法律规制也远远落后现实的发展,因此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首先要完善网购返利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对网购返利网站的准入、退出机制的监管,需要政府有关机关与行业自治组织共同努力。其次,明确返利网站的相关责任也十分必要,针对于网购返利责任的专门法规尚未形成,网购返利网站的责任承担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道难题。再次,在网购返利中最需要注意的则是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在网购返利中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一旦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网购返利市场将得不到健康的发展。因此要以我国网购返利的特点为基础,借鉴国外相关的成熟经验,做好网购返利的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