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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怎样赢得了革命的胜利?这是党史中一个被持续讨论的问题。“三大法宝”说从一个很宏观的角度给出了答案。但是在历史研究中还存在许多值得深入探讨的“细节”,并且,恰恰正是这些微小的“细节”刻画着历史的面目,将宏大叙事与历史的现实勾联起来。与以往的研究成果强调中国共产党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针政策”如何使其获得革命的胜利不同,本文换了一个角度,把关注的焦点转向“社会”的层面。将看到,正是在这一层面上,如何将自己的权力深入到基层社会之中,创造一种全新的组织动员网络,从基层社会中源源不断地汲取各种资源对于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具有重大的意义。正是基于此,本文以农会为个案来考察解放前中国乡村社会控制的变迁。在本文中,“社会控制”主要是指国家政权对于乡村基层社会的治理,本文的讨论并不集中于一般“社会控制”研究中对于“地方精英”或者“文化权力”的研究,而以“农会”这一组织制度性设置为剖析点。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农会、互助组、农业合作社、民兵组织等等构成“组织网络”使它“创造了一个忠实于国家的组织,而这一组织又牢固地扎根于自然村之中”,从而摆脱了国家政权“内卷化”的陷阱,正是这种不同的社会控制模式造就了中国共产党的伟业。因而,必须对这种全新的组织制度体系加以考察,考察这种组织体系给中国乡村社会控制带来的革命性的变革。文章同时将广东农运早期农会的组织状况包括进来以使对其后来演变的分析具有一贯性和廷承性。并且,由于文章以“农会”为个案,所以“解放前”中国乡村的社会控制只能以农会特别是“新农会”出现以来的历史为讨论的时限。 农会的历史源流可以追溯到清末新政中的农会。清末农会是在重农主义思潮复苏,近代振兴实业浪潮勃发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民间农务职业团体”。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张謇等人纷纷以办农会为兴农学、为农政的途径,在百日维新中“开农会”与“设学堂”、“刊农报”、“购农田”一起成为振兴乡村的基本手段。在早期农运史上,这些由清王朝下旨广泛建立的组织被称为“旧农会”,以区别于由广大贫苦农民组成的“新农会”。从衙前农民运动开始,农会开始改变其自上而下“奉旨而建”的组织方式,而具有了“革命”性质。衙前和海丰农会的宗旨、任务、斗争对象和组织成员都与清末农会有了根本的区别。农会虽然在最初是由一些乡绅富户的子弟如沈玄庐、彭湃等及其那些暑期下乡的新式青年发起,但是农会中也包括了一些勇敢的普通乡民。并且更为根本的是,与“旧农会”不同,“新农会”以抗租和扶助乡民为主要任务,在一定程度上挑战着当时的统治秩序。 国民党在“一大”后即着力推动农会的发展。广东国民政府对于农会控制一个日益突出的特点是:它一方面支持并推动农会活动;一方面又力图将之控制在行政权之外,作为一个对行政有一定监督权的农民自组织。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因为国民党本身能力及组织状况造成了对农会发展的诸多限制;一方面即广东国民政府之下对农会的定位及农会自身之组织中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广东国民政府在大革命时期无力也逐步地不情愿转换自己整个的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结构,打破乡村旧势力,把政权深入到乡村,把农会真正发展成为一个在乡村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新型的农民的自组织,并且以它来对基层政权起监督的作用。也因而,这一时期的农会在最初革命政府还未统一广东,急需打击反对势力因而对之加以扶持时,被允许猛烈地打击地方的势力而极大地发展起来,而当广东国民政府作为一个地方性的最高政权建立起来后,它要维持它的整个执政的地位和秩序以至于对农会最后的镇压。 中共在大革命失败后八七会议上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就指出,失败在于中央跟着国民党中央提“死板”的组织“农村自治”,即“全国农协训令说:‘建立乡村自治以巩固农民之胜利,而消灭乡村中之无政府状态’。”那么中共将会与国民党走上一条什么样不同道路呢?农会又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前途? 1927年后的一段时期里,中国共产党曾经提出“一切权力归农会”,但不久农会组织即被正式的苏维埃政权取而代之。1931年以后各地又纷纷组织了“贫农团”,作为发动农民进行土地革命的机关。贫农团是土地改革动员的核心,但实际上中央却往往发现分配土地、划阶级等权力被掌握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领导人的手中,而贫农团往往出现如广东国民政府时期之下农会那样闲散的状况。这个直接的后果就是农民难以发动起来。而要发动农民这是共产党不同于国民党的一个根本的斗争策略,是它一个根本的工作出发点和归结点,因而这也就成为共产党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共产党领导着广大的由贫农团/农会组织起来的农民在以经济利益的重新分割为核心的土改整党运动中打碎了阻碍在最高政权与千千万万原子化的农民之间的赢利型的基层政权和乡村中旧有的血缘等组织形式,而将他们均团结在贫农团/农会的身边。在这个进程中,最高政权的权威得到确立和巩固,新的基层组织在贫农团和农会的讨论中选举产生,乡村中原有的基于经济利益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得到释放,违悖乡村礼俗的人将到惩罚,最高政权和民众都得到了满足。正是由此,共产党打破了广东国民政府之下农会组织体系的僵局,成就了它的辉煌战果。 但是,由于苏区的社会控制模式中“运动”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所以,建国后,一个两难的困境将放在新的政权的面前:要么是官僚主义,贪污浪费等等风气的盛行,群众得不到发动;要么是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甚而像“四清”这样的同“搬石头”一样的翻版:绕过基层政权,工作组深入农村发动群众。以贫农团扩大到农会,再扩大到代表会议选举并监督村一级组织的做法似乎难以在阶级斗争之外和平的秩序下得以制度化,一个制度化的全新的乡村权力关系格局也迟迟未能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