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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经熊是民国时期享誉中外的著名法学家,他同那个时代大多数知识分子一样在救国图存的道路上努力奋斗。吴经熊在海外留学期间,有幸成为国际大法学家的学生,在整合和建构导师的法律哲学思想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法律哲学思想。回归祖国后,他不仅参与司法审判,而且直接参与法典制定,希望通过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改变中国法律落后的状况。吴经熊通过一系列法律实践活动的开展,加上之前已经对司法审判过程有自己的想法,进而形成了自己的司法思想。对吴经熊司法思想的研究,不仅能加深对民国司法史的研究,对拓展中西法律文化交流的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吴经熊所处的时代大背景着手,分析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由以上我们可以得出,吴经熊生活在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司法背景下。吴经熊的一生处于旧中国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新旧思想激烈碰撞,中西法律文化交流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拥有海外求学经历的吴经熊接受了西方先进法律哲学思想的教育与熏陶,但是他也并未因此忽视中国传统法制思想中的精髓之处。吴经熊对待移植西方先进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态度,并不是照搬照抄、全盘接受,而是要结合当时中国的国情、地情、民情进行有选择的接收。本文从司法公正思想和司法独立思想两个方面,论述了吴经熊司法思想的主要内容,并通过分析实际案件的审判过程来体现他的司法思想的运用。吴经熊在担任上海临时法院民事推事期间,审理了很多中外著名的案件,最具有典型性的案件有定作物纠纷案、加西亚赌博案和苏联商船案。本文在分析案例时,简单介绍案情,着重从吴经熊之后对案件审理过程的回忆来总结他的司法思想。本文还将吴经熊司法思想和他同时代的其他法学家进行对比,以更好的理解吴经熊司法思想的精髓。吴经熊的司法思想的基本内容远远不止这些,他的司法思想还包括主张审判过程中的否则逻辑、主张审判过程兼顾国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