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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始终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棘手问题,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我们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工作。到20世纪80年代,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重要进步。随着扶贫工作有组织有目的的开展进行,生态扶贫开发工作逐渐成为扶贫工作的热点。新疆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贫困问题复杂而普遍。生态环境的问题与经济状况的相互关系成为影响新疆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生态扶贫能够有效的改善新疆生态脆弱的生态环境,并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生态扶贫的扶贫开发是扶贫工作中复杂的问题之一,因为新疆生态种类多样,自然灾害频繁,贫困结构复杂。因此,在生态扶贫工作上扶贫手段更为艰巨。本文着力从法律的视角对新疆生态扶贫开发问题进行研究,提高新疆生态贫困问题,缓解新疆因生态问题造成的贫困现状,在健全法律的保障下实施,能高效缓解新疆生态恶劣带来的贫困问题。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以生态扶贫为切入点,展开叙述生态贫困的内涵与生态扶贫问题的提出,说明生态扶贫提出的时代背景,生态扶贫的理论依据,并重点说明新疆生态扶贫对新疆扶贫工作的意义,深刻的论述生态扶贫是新疆扶贫保障的重要举措,从宏观角度上介绍生态扶贫政策实施需要以法律规范为基础,提出法律保障新疆生态扶贫的重要性,点出文章写作意义。第二章:从具体问题入手,说明新疆生态扶贫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重点从新疆生态扶贫法律规范方面、新疆生态补偿机制、新疆生态扶贫责任制度及新疆生态扶贫监管制度四个方面针对新疆生态情况提出当前新疆生态扶贫问题。第三章:为有效提出解决对策,第三章举例甘肃和贵州两地生态扶贫工作,介绍甘肃和贵州两地区生态环境特点及两地区生态扶贫对策,通过借鉴我国甘肃和贵州省生态扶贫相关经验,总结适合新疆生态环境的生态扶贫对策,以此借鉴经验。第四章:对应第二章新疆生态扶贫工作法律保障的不足,以法律角度进行思考,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