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好”律师——基于角色道德的律师职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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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法治的主要践行者,我国法治建设需要“好”律师的参与。但什么是“好”律师?传统的法律职业伦理以“标准概念”作为基本立场,围绕委托人的利益而展开。然而,基于该立场的代理律师容易沦为操纵法律的工具,并且常常主张职业伦理的独立性以躲避日常道德的检视。律师作为规则的使用者,对社会基本善的实现起到重要作用,对其提出“去职业化”的解决方案显然是不现实的。诚然,对律师提出忠于法律的职业伦理要求解决了道德分歧带来的判断难度,降低了律师判断的负担。但由于该理论侧重律师的外在行动,给律师带来了以挑战法律底线的方式追求委托人利益的机会。美德伦理学关注行动者的道德品质,其应成为“好”律师行动的理由。同时,应基于美德伦理完善律师职业伦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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