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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从制造向创造转变、顺应新经济时代到来的历史必然。目前英美等发达国家、发达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已进入成熟阶段,其成功经验表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初期,政府干预十分重要。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晚于发达国家,目前正是起步阶段,需要政府介入干预。晋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必然需要政府干预,那么晋江政府应当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呢?本文首先从理论上阐述了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介绍了晋江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而后运用理论分析晋江政府职能运行存在的问题,剖析这些问题的原因。介绍台湾、苏南地区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对比晋江政府的职能,分析得出对晋江政府的经验启示。最后针对晋江政府职能运行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台湾、苏南地区政府的经验启示,提出晋江政府职能优化的对策建议。本文创新之处在于首次对晋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政府职能作用进行研究,对晋江的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总结,进一步丰富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政府职能作用的学术研究。论文借鉴台湾、苏南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出晋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职能优化的对策建议,给晋江政府提供借鉴和参考,也给中国其它县级市政府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