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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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是我国立法体系中极具灵活性,实践性,紧急性的立法形式,是政府进行社会事务管理最有效最及时的手段之一,但同时其权力因缺乏有效监督而容易被滥用。地方立法中的行政规章,不仅仅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行为规则,更重要的是对政府的立法行为形成“自律”。随着社会法制的健全,对政府立法的规范,是现代立法民主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新疆作为祖国西部的大门,边境线长,民族众多,在民族区域自治的大背景下,地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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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是我国立法体系中极具灵活性,实践性,紧急性的立法形式,是政府进行社会事务管理最有效最及时的手段之一,但同时其权力因缺乏有效监督而容易被滥用。地方立法中的行政规章,不仅仅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行为规则,更重要的是对政府的立法行为形成“自律”。随着社会法制的健全,对政府立法的规范,是现代立法民主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新疆作为祖国西部的大门,边境线长,民族众多,在民族区域自治的大背景下,地方行政立法有其特殊性和必要性。面对地方行政立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如地方立法未完全发挥其特色优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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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月2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国家安全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国家安全法》为构建完善我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框架,依法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但由于立法经验的不足和立法体制的高度特殊性,《国家安全法》还存在许多缺陷。其中行政处罚权方面行政罚款权力的缺
召回制度,是指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销售商在得知其生产、进口、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引发消费者健康、安全问题的缺陷时,依法向职能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设法从市场上和消费者手中收回缺陷产品,并进行免费修理、更换的制度。随着近年来召回事件的频频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已经越来越多的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然而在众多召回事件的背后,却有着细微的区别。发达国家对于召回我国出口的产品,例如玩具,家电等等,与我国召回发
本文所述之知情权(Right to Know)指的是狭义的知情权,即公众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最早明确提出知情权概念的是任美联社社长二十多年的肯特·库珀(Kent Cooper)。他在1945年的一次讲演中呼吁政府应尊重公民的知情权,让公民知道其应该知道的信息,保证公民在最大范围内享有获取信息的权利。美国新闻界的贡献不仅在于率先明确地提出知情权这个概念,而且在捍卫新闻自由的过程中广泛传播
在我国,规范性文件因其制定主体层级要求不高、制定程序相对随意、规范内容可遍及社会各方面,能对社会的发展变化作出快捷有效的应对,而为我国行政机关所广泛采用,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社会生活变化时,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变更,不仅是适应社会发展潮流的需要,也是维护其自身的权威、保障其自身品质的要求,更是保证法律正义的必要举措。但这种变迁可能会给因信赖该文件而对自己生活作出一定安排的行政相对人带来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有着较大的差距,加之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各种利益之间的摩擦与矛盾逐渐显现,尤其是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如何协调与应对各种利益之间的博弈,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从而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是我们必须正视与研究的问题。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建设问题虽然还没有引起理论界应有的关注和研究,但是不能因此而否认了其对于当前我国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当
坚持依法治体,加强体育法制建设,不断将体育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持续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自我国《体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省的体育法制建设均取得了重要进展,也相应的促进了当地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对体育法制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时期下,我国各省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对陕西省造成一定的冲击,陕西省也更加重视体育法制的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席卷全国的双汇火腿事件还未落幕、三鹿奶粉事件也还清晰如昨,染色馒头却紧跟着“崭头露脸”,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似乎有愈演愈烈的势头。但在2007年《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颁布后,大规模的召回仅三鹿奶粉一次,双汇火腿与染色馒头均以“下架”处理,于是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同时,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缺陷也暴露无疑,而食品召回制度作为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更为关键。尽管在2010年以更高位
行政自由裁量权可说是行政权的核心内容,是现代行政法发展的重要标志。二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回复和飞速发展,社会事务呈现出日益复杂多变的局面,各国纷纷加强其政府功能以强化其干预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时,对于行政效率也有着较之以往更加高的要求,为适应这样的变化,适当地扩大行政自由裁量权便显得十分必要。行政权本身性质特殊,行政自由裁量在行政管理领域里的逐渐扩张是现代公共行政的一个重要趋势,它的存在对于实现政府
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它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基层情况复杂,公务人员法治意识相对淡薄、监督不力等因素,导致出台的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相对较低,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县甚至出现因制定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而引
责任是现代政府应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现代政府的明显特征。现代代议民主政府在本质上就是责任政府‘,建立责任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完善的行政问责制度是现代责任政府的本质要求与保障,行政问责制作为一项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手中的行政权的重要制度,只有在法律的规制下,使其不断地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才能充分发挥该制度应有的作用。本文从有关行政问责的基本理论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