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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资金流通的越加频繁,银行卡在生活中使用越来越广泛,银行卡产业受到人们的重视,银行卡产业的发展能刺激消费、使资金流通能够更加透明化和监管国内非法收入。银行卡组织是银行卡产业的平台机构,近年来,我国银行卡组织——银联实施了较多的限制竞争行为,因此本文主要探讨是否应该对银联进行反垄断规制以及如何进行规制。本文从自然垄断的豁免制度、行政垄断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面,论述了银联反垄断规制的复杂性。总体来说,保持银联的核心技术的垄断豁免地位,对银联的其他非自然垄断范围的行为进行反垄断法规制。本文是从VISA与银联的支付渠道纠纷案例中说明欲打造民族品牌的银联现在所处的环境背景,以银行卡组织的核心经济利润的交换费为视角,建立在银行卡组织双边市场结构的特殊性市场结构中来讨论反垄断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