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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产生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是村民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办理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村内事务,从而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项基层民主制度,是我国最基本的一项基层民主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关系的调整,使农村的民主管理环境日趋复杂,农村成为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集结点,农村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缺乏必要的平台和载体,没有形成有效的民主管理机制,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村级事务治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对基层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并逐步使这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村级民主管理“政令畅通”,已经成为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课题。坊子区实行的“一约三会”模式,以“约定”为形式,以“三会”为机制,对村居事务实行规范有效的治理,实现了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群众自治的有机融合。作为一种民主管理模式,“一约三会”具有民主性、系统性、简约性、规范性、法制性的特点。“一约三会”的工作模式,将村居事务所涉及的约定内容制定的过程变成了分析问题、预防矛盾的过程,把签订约定转化为化解矛盾、规范村级治理程序的一种新形式,把监督约定执行拓展成为处理矛盾、扩大基层民主的载体,在提高群众对自治管理的参与度,畅通群众诉求通道,缓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本论文根据对村民自治相关理论的理解,通过对坊子区村民自治现状的具体调查,重点揭示在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将民主自治与行政管理、当前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找出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发展的症结所在。进而分析坊子区“一约三会”通过契约的形式规范民主自治管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管理模式,并探索其对于当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村民自治四个方面发展不均衡,村民自治组织威信不高、服务功能落后,过分依赖于自上而下的推动,工作机制不理顺、干群关系紧张、村民矛盾逐渐增加等问题的积极作用,力求对村民自治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一是梳理村民自治基本理论,分析当前村民自治发展现状,找出村民自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指出对“一约三会”模式的研究基础。二是对坊子区“一约三会”模式的产生发展和运行模式进行深入分析。三是总结“一约三会”模式对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为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和启示。四是通过对坊子区“一约三会”模式的分析,指出其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五是结合坊子区实际,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为改进“一约三会”模式提出建议。通过对坊子区“一约三会”模式进行研究分析,能够进一步促进村民基层自治管理、推动基层民主发展。以保障农村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为根本,实行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通的双向运行路径,注重村“两委”班子与群众双方平等沟通、民主协商,其立足点是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的创造力,调动群众的主动性,把村级重大事务和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事情,通过规范的程序自己提、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能够广泛凝聚党员群众的意愿和主张,有效强化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提高党员群众对村级事务管理的参与度、认可度和满意度,为农村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