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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对象为英美诽谤法的历史发展,从最早的日耳曼法、教会法当中有关诽谤的规则,一直到王室法院中诽谤法的萌芽、产生与发展、变革,并简略介绍了现代英国诽谤法的基本内容,最后探讨了一下英国诽谤的一些弊端和改革方向。由于美国诽谤法是建立在英国普通法规则的基础之上的,而且在这一领域具有非常独特的贡献,产生了非常巨大的影响。所以,本文专辟一章阐述之。但是,全文的重心是英美诽谤法早期的历史,原因有二:第一,英国诽谤法的基本面貌正是在那一时期成型的;第二,与现代英美诽谤法相比,对英美诽谤法的早期发展,国内的研究是相当少的。全文除导言外共分七章。第一章介绍了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的诽谤法,当时主要是日耳曼法的相关规则,对于农奴来说,还有庄园法的规则。第二章介绍诺曼征服后,教会法院和王室分别发展出来的诽谤规则,教会法院的规则侧重民事性质,而王室的规则侧重刑事性质。第三章是十六世纪普通法上民事诽谤的产生与发展。由于教会法院的救济不充分,普通法院开始介入民事诽谤领域并发展出了一系列针对口头诽谤的规则;第四章是十七世纪早期星宫法院对刑事诽谤法的改革。由于印刷术的普及,社会环境的动荡,王室迫切要求加强对刑事性质的书面诽谤的处理。于是,星宫法院引进了罗马法上的相关规则,略作修正形成比较完整的刑事诽谤规则。第五章是十七世纪后期民事诽谤与刑事诽谤在普通法院的合流。星宫法院在1641年被撤销,使普通法院获得了对刑事诽谤的管辖权,星宫法院的相关规则也融入普通法中。普通法还发展出了新的民事书面诽谤的规则。第六章是英国诽谤法在美国的发展。美国在继受英国诽谤法的基础之上,通过一系列的判例尤其是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将诽谤法至于宪法的约束之下,使得诽谤法更有利于言论的自由表达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七章简要介绍了现代英国诽谤法的基本规则。自从十七世纪后期以来,民主的进步,文明的发展,当然也受到美国的影响,使得现代英国诽谤法具有了新的面貌。第八章主要是分析一下英国诽谤法存在的一些弊端和可能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