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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是根据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要求,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创建了一批世界闻名的新兴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规划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地位越来越重要。它与城市中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城市总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城市的未来发展。职务犯罪是一种性质最为严重的腐败形式,它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以及违反职责履行的要求,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它比一般刑事犯罪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它不仅直接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管理职能,破坏国家秩序,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激化社会矛盾,败坏社会风气,危害国家的政治稳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城市规划领域内的职务犯罪现象也大量产生。由于房地产暴利行业的利益诱惑巨大,规划领域内行政权力的寻租空间宽阔,以及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原因,使得规划领域内频繁爆发涉案金额大、牵连人员广、犯罪性质恶劣、作案手段隐蔽、社会危害性严重的职务犯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08年9月26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在上述会议上坦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不仅严峻,而且是腐败现象的多发区、高发区。针对这一现象,本文首先描述了城市规划领域内职务犯罪的基本现状:即城市规划领域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类型、特点、发展趋势和社会危害。其次,本文具体分析了城市规划领域内职务犯罪的成因:即利益诱惑巨大,行政权力寻租空间宽阔,法律法规不完善。最后针对上述原因剖析,本文提出了预防措施:即,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压缩行政权力寻租空间,完善法律法规。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才刚刚起步不久,前路漫漫,职务犯罪如同一块巨石,阻挡着我国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笔者作为在城市规划领域内的一名公职人员,深感反腐败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写此文试析城市规划领域内职务犯罪的原因,并对预防之抒己之浅见。